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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生物資料庫資料及生物檢體使用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81072037A號令修正發布 第2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衛生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9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1061324792A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3條,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81072037A號令修正發布 第2條,自發布日施行

附件下載

附表一-生物檢體使用收費標準
附表二-生物資料使用收費標準

法規異動

修正

[修正]第二條
臺南市政府生物資料庫資料及生物檢體使用收費項目及金額如附表一、附
表二。
附表一-生物檢體使用收費標準
附表二-生物資料使用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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