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各區衛生所受理陳情檢舉案件保密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1日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南市衛政字第 1020184493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11點,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衛生類

法規異動

訂定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