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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衛生所發言人制度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6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6月19日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南市衛企字第1060094782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衛生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6月19日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南市衛企字第1060094782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訂定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