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衛生所發言人制度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6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6月19日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南市衛企字第1060094782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衛生類

法規異動

訂定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