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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委託民間業者辦理車輛拖吊及保管作業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1日停止適用(中華民國100年10月7日高雄市政府高市 府四維交停管字第1000111526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10月1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警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7月30日高雄市政府90高市府警交字第29187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7條(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四維法秘字第09900781 15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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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1日停止適用(中華民國100年10月7日高雄市政府高市 府四維交停管字第1000111526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10月11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