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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愛河水域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觀維字第10332027700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觀光交通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4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觀維字第101315291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0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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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觀維字第10332027700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