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各類農業補助申請及核發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3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3月4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農發字第10830473400號令修正發 布第3條條文及附表1、附表2,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農業類

法規異動

修正

第三條
本市各類農業補助優先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額度內核列。
補助之類別、項目、標準及申請人,如附表一。
補助之申請程序、應備文件、經費請撥及核銷程序,如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