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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澎湖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6月27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01300424號令公布廢止; 並自公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澎湖縣
/
環保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7月9日澎湖縣政府93澎府行法字第 09313000701號令制定公 布全文16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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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6月27日澎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01300424號令公布廢止; 並自公布日施行
法規異動
廢止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