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縣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0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10月11日屏東縣政府屏府行法字第0960204032號令修正發布 第15條條文
法規體系: / 屏東縣 / 通用類

法規異動

修正

  福利互助項目如下:
  一、重大傷病住院醫療互助。
  二、殘廢互助。
  三、喪葬互助。
  四、村里長團體傷害保險。
  前項第四款之保險,由本府與保險公司訂定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一百二
  十萬元團體傷害保險契約辦理之。給付及申請程序等相關事項,依保險
  契約約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