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325
人,瀏覽人次:
83649149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屏東縣農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9月19日屏東縣政府屏府行法字第 10328688701號令修正發 布第4條條文,並自103年9月19日施行
法規體系:
/
屏東縣
/
通用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2月9日屏東縣政府屏府秘法字第 1988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7年5月20日屏東縣政府屏府行法字第 0970103283號令修正發布 第3條、第6條、第7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0年2月24日屏東縣政府屏府行法字第100004981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12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103年9月19日屏東縣政府屏府行法字第 10328688701號令修正發 布第4條條文,並自103年9月19日施行
法規異動
修正
[修正]第四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農業用地變更之繳交回饋金收入。 二、上級政府補助及本府撥款收入。 三、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四、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