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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屏東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屏東縣政府屏府人考字第10221592200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屏東縣
/
人事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屏東縣政府屏府人考字第10221592200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公務員發生酒後駕車之懲處基準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