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東縣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7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 7月23日臺東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93028063B號令修正公布 第 3條及第 5條條文,並自99年 3月12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東縣 / 組織類

法規異動

修正

  本公司為業務需要設有下列單位分掌有關事項:
  一、業務課—掌理家畜(禽)來源調配管理、集運、拍賣交易、核算、
      交貨及供應人承銷管理與服務等事項。
  二、電宰課—掌理家畜(禽)電宰、品質管制加工及運輸配送等事項。
  三、總務課—掌理文書、庶務、出納、印信、警衛、安全防護、污染防
      治及衛生等事項。
  四、會計課—掌理歲計、會計、統計及審核等事項。
  五、人事課—掌理獎懲、考核、撫卹、福利、差勤、升遷、任免等事項
      。

  總經理差假時其職務按業務課長、電宰課長、總務課長、會計課長、人
  事課長依序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