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費徵收依業務之成本,受益及特許性質,按下列標準徵收之:
一、行政區域圖:每張新臺幣(下同)二百元,但上級機關,規劃機關及
本鄉轄內各機關學校供公務或教學使用者本所得免費提供。
二、役男入營服役證明:免收費。
三、國民兵證明:免收費。
四、役男出境許可:免收費。
五、埋葬許可證明:每件一百元,本所列冊低收入戶免收費。
六、舊有房屋證明:每件五百元。
七、無損壞公共設施證明:每件五百元。
八、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一案五筆以內五百元
,每增加一筆加收一百元,每增加一份加收一百元。
九、確有(無)農舍證明:每件二百元。
十、工程及採購標單費:文件費每件五百元,圖說費每件三百元,電子領
標機關文件費每件三百元。
十一、大型傢具代運費:一車(六噸車,下同)計收一千元,每超過一車
加收五百元,不足一車以一車計算。
十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一筆五百元,每增加一筆加收二百元,
每增加一份加收一百元。
十三、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同意書:每件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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