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東美術館展覽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7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7月17日臺東縣政府文化處府文視字第1040140251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18點,自104年7月17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東縣 / 文化類

法規異動

訂定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