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門縣急重症傷病患緊急運送轉診交通費用補助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月8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300016120號令修正公布名 稱及全文9條,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金門縣急重症病人緊急運送轉診 交通費用補助自治條例)
法規體系: / 金門縣 / 衛生類

法規異動

修正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