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門縣政府辦理中央部會蒞臨金門視察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2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2月27日金門縣政府府行研字第1020017187號函修正發布全 文6點,自102年3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金門縣

法規異動

修正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