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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總統文物移轉國史館典藏工作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3月1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6月5日總統核定發布全文6點;並奉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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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3月15日總統府秘書長核定發布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