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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宗教人士來臺從事宗教活動許可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6月2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3年8月19日內政部臺內民字第838361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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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7年6月29日內政部臺(87)內民字第8777763號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