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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軍事檢察官指揮軍法警察證使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0月1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46年5月16日行政院臺法字第2642號令訂定發布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74年9月9日行政院(74)臺法字第16806號令修正發布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89年10月18日行政院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