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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關「審核放行後進口報單發現稅則號別歸列錯誤且涉及漏稅案件作業 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8月1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2月10日財政部高雄關稅局高書字第1001002654號書函訂定 發布全文10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7年8月16日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高普港字第1071021623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至4點、第6點、第8點、第10點(原名稱:高雄關稅局「 審核放行後進口報單(C1、C2 及 C3),經發現稅則號別歸列錯誤,且涉 及漏稅案件之作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