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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教育部部編國民小學生活與倫理、常識、音樂、美術四科科教科書交由書區印行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7月3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57年6月25日教育部臺國字第15473號令訂定發布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91年7月30日教育部臺(九一)參字第91111989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