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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8年8月27日教育部臺教學(三)字第 1080114362B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0條,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教育部臺教學(三)字第1132800903A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9條,自113年3月8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