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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藝術與人文學習列車活動補助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9月0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5月2日教育部臺社(五)字第092006213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92年5月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3年2月6日教育部臺社(五)字第093000250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 全文8點;並自93年1月15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藝術與人文學習列車活 動計畫作業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9年9月8日教育部臺社(四)字第 0990143303C號令廢止;並自即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