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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與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財經法律學系行政執行案卷文件資料運用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5月20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嘉執秘字第1030100118 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2點,並自103年05月19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12年9月21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嘉執秘字第1120100287 0號函發布,自112年9月21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