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17
人,瀏覽人次:
95643248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歷史法規資訊
(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托嬰中心疑似虐待或不當對待案件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09年11月6日衛生福利部衛授家字第1090908975號函訂定全文6 點,並自即日適用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114年2月11日衛生福利部衛授家字第1140960039號函修正全文6 點,並自即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