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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餐館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6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 1051303142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25條,自106年1月1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9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071303489號令修正發布 第2條、第3條、第16條至第18條、第21條、第25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