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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枯草菌素之檢驗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8月2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3月31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 0929205810號公告訂定發 布全文2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9月6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 1021950329號公告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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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0年8月20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101901845號公告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