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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文化部藝術新秀首次創作發表補助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4月12日文化部文綜字第 1022010837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9月4日文化部文綜字第1022029663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3點 ,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3年3月27日文化部文綜字第 10320085542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 第2點至第4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文化部藝術新秀創作發 表補助作業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04年3月20日文化部文綜字第10420072541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 第7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5. 中華民國105年2月3日文化部文綜字第10520031812號令修正發布第 7點, 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6.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4日文化部文綜字第10520450652號令發布廢止,並自 106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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