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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環境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1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08年5月7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資字第1080030909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4條,自發布日施行(112年8月18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10282 21號公告第 2條、第3條第1項、第4條、第5條、第6條、第7條第1項、第2 項、第 8條第1項序文、第2項、第3項序文、第9條第1項、第4項、第10條 第 1項、第3項、第11條、第13條第1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 責事項,自112年8月22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14年5月15日環境部環部資字第114000831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 全文14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管特定非公務機 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