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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商業處處理違反臺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3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3日臺北市商業處(109)北市商三字第 10960444981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自109年11月1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