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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職業學校學生重修學分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8月2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五北市教職字第 09536784300 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9年5月1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9)北市教職字第09936017800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 (原名稱:臺北市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學生重修 學分實施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8年8月2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北市教中字第 1083083825 號函停止適用,自108年8月3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