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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托育機構改善充實設施設備作業須知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婦幼字第104389117 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4年7月1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婦幼字第104389120 00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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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婦幼字第10448827 2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起生效 ( 原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一百零四年度補助育兒友善園、托嬰中心及 社區保母系統改善充實設施設備計畫)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5)北市社婦幼字第105461725 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