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83
人,瀏覽人次:
89168385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歷史法規資訊
(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臺北市領有使用執照建築基地範圍內部分土地申請建築處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3)北市都建字第10363625 4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民國103年8月21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12年9月6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北市都建字第11261375031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6點,並自112年9月6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