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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重新規定地價有關公告、申報、審核工作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7月3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6年4月17日臺北市政府七十六北市地二字第15394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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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89年5月19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九北市地二字第8921207200號函修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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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3年7月3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九十三北市地二字第09332298400 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