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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107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各單位預算機關申請歲出預算保留案應行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9日臺北市政府主計處(107)府授主公預字第10760104 58號函訂定發布全文5點,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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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8年9月2日臺北市政府主計處(108)府授主公預字第1083010413 號函停止適用,自108年9月4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