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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古物、民俗及有關文物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7月2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6月29日臺北市政府(98)府授人一字第09830553600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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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7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人管字第10430974300號函自 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