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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數位資料使用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13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1月13日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桃觀秘字第1040000262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