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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2月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4月26日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南市警秘字第1000800235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20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6年12月5日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南市警秘字第1060599558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1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