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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各區衛生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2月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1月7日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南市衛人字第 1040219211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22點,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5年5月23日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南市衛人字第1050079347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第 6點、第7點、第9點、第11點、第14點、第15點、第16點 、第21點、第22點,並自105年5月23日生效(原名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暨 所屬各區衛生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7年2月1日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南市衛人字第 1070018599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22點(原名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各區衛生所性別 平等暨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