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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特定地區營業用三輪以上慢車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9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3月9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交運管字第106313496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3條,自發布後6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