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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理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案件裁量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7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5月7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農動字第10470319400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3點,並自104年5月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