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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及學校推行環境友善行為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3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1月22日花蓮縣政府府環綜字第1030014943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4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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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月30日花蓮縣政府府環綜字第1040021341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