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微縮作業準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1月09日

條文關聯

  行政院為統一各機關檔案微縮作業,增強微縮片之公信力,以提高行政
  效率,特訂定本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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