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產暫行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10日

條文關聯

  本規程依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項及交通
  部基隆港務局(以下簡稱本局)暫行組織規程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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