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7日

條文關聯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非自願離
  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特依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
  用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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