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公共藝術經費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5日

條文關聯

  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有效運用公共藝術經費,辦理本縣公共
  藝術設置、維護管理及教育推廣事宜,設立宜蘭縣公共藝術經費專戶(
  以下簡稱本專戶),並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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