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政府觀光遊樂業籌設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3月07日

條文關聯

  苗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審查觀光遊樂業籌設申請案件,並落實
  申請者付費之精神,依據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第九
  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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