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共有耕地自耕保留部分交換移轉登記清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6日

條文關聯

苗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共有耕地自耕保留部分交換移轉登記
,健全地籍管理,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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