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社區大學收退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28日

條文關聯

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終身學習法第九條及彰
化縣辦理社區大學實施辦法第九條第三項等規定,特訂定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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