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市地重劃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3月10日

條文關聯

  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動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市地重劃
  及區段徵收業務,集中運用籌措之經費,加強財務收支管理與監督,設
  置「彰化縣市地重劃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特訂定本辦法。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之規
  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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