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復康巴士服務及收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3月1日

條文關聯

為提供身心障礙者、中度以上失能者及行動不便者無障礙交通服務,並規
範復康巴士之使用方式及收費標準,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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